关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3日,公司与生命资产就资产委托管理事宜签订了《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下称“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生命资产作为受托人,受托管理公司投资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生命资产作为受托人,受托管理公司投资资产,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公开上市股票、优先股、融资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投资、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以及委托人以书面方式通知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生命资产的股东之一,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规定,此项交易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264073,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千亿元。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等原则下,我司与生命资产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资产规模、投资目标、投资绩效等因素,共同协商约定了管理费率。

(二)定价依据

按照市场化原则,我司与生命资产共同确认基础管理费率为0.12%。

(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本交易发生日,2018年我司与生命资产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如下(不含此次交易):

1、生命资产购买我司机动车商业险及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支付18,248.84元。

2、我司认购生命资产发行的“生命资产价值精选” 资产管理产品500万元,产品管理费率为0.8%。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23万元(含税)。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经双方共同确认,基础管理费率为0.12%,超额收益管理费根据全年实际投资业绩计算。经测算,公司2018年向生命资产支付的基础管理费预计523万元(含税),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与实际委托资产规模及投资业绩相关。

(二)交易结算方式

基础管理费逐日计算,按年支付。如有超额收益管理费,委托人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受托人。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委托管理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协议延期次数不超过2次。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此项交易于2018年4月13日由我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富保产董字〔2018〕30号)。

六、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