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生命资产港股通海外价值优选一号”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认购5000万元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发行的“生命资产港股通海外价值优选一号”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月19日,公司认购生命资产发行的“生命资产港股通海外价值优选一号”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生命资产港股通海外价值优选一号”资产管理产品为生命资产发行的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于2017年1月23日成立,投资范围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港交所上市的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金融工具,且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资产总值的60%。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生命资产的股东之一,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规定,此项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组织机构代码578826497,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千亿元。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成交价格与市场公允价格一致。

(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本交易发生日,2017年公司与生命资产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64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生命资产港股通海外价值优选一号”资产管理产品每份产品按净值申购,产品初始净值为1,我司认购金额5000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认购金额为托管行划款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提交产品申购书,2017年1月20日缴款,产品于2017年1月23日成立,并确认份额。产品无终止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有特定情况下应当终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此项交易2016年11月30日由我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富保产董字〔2016〕62号)。

另外,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认为“此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有利。本次关联交易公开透明、审议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被保险人权益的情况。”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龚志洁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代表有效票数7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了本次交易。

六、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