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生命至安产品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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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组合 | 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
产品组合特点 |
1.保费低,保障高,适合人群广 2.意外医疗享有无理赔优惠额 3.水陆交通及航空意外超值给付 4.意外给付与医疗报销及日额补贴相结合,提供全面意外保障 |
保险利益 |
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1.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残,本公司将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示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水陆交通意外额外给付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外,还将另按该保险金的二倍给付水陆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 4.航空意外额外给付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外,还将另按该保险金的四倍给付航空意外额外保险金。 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5.意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需住院治疗,本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保险金。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意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6.无理赔优惠额 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保险年度中无理赔,其续保时无理赔优惠额为该被保险人上一保险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届时其保险金额将为其基本保险金额加上无理赔优惠额。 附加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7.意外住院每日补贴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需住院治疗,本公司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单所载每日补贴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本公司给付的住院天数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8.无理赔优惠额 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个保险年度中无理赔,其续保时无理赔优惠额为该被保险人上一保险年度中意外住院每日补贴日额的百分之二十,本公司将其作为意外住院每日额外补贴,再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后给付受益人。 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9.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前往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在扣除了被保险人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一切补偿、赔偿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10.无理赔优惠额 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个保险年度中无理赔,其续保时无理赔优惠额为该被保险人上一保险年度中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保险金额=本年度基本保险金额+无理赔优惠额。 |
W先生、30周岁、会计,一类职业,购买了“****”保险计划,其险种组合如下:
险种名称 | 基本保险金额 | 保险期间 | 缴费期限 | 年缴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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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 100,000元 | 1年 | 1年 | 230元 |
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6,000元 | 1年 | 1年 | 76元 |
附加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 每日40元 | 1年 | 1年 | 18元 |
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 2,000元 | 1年 | 1年 | 26元 |
累计年缴保费 | 350元 |
W先生可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
航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最高保障500,000元;
水陆交通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最高保障300,000元;
普通意外身故保险、残疾保险金:最高保障100,000元;
意外住院费用补偿:最高可获得6,000元(续保时可享受无理赔优惠);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可获得每日40元的住院补贴,全年最多给付180天(续保时可享受无理赔优惠);
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可获得2,000元(续保时可享受无理赔优惠)。